一审赢了,二审赢了,仲裁也赢了。海特高新还是进不去自己持股三成的晶圆厂海威华芯,账上先计提了四亿多元损失。8月18日下午,事情变成了百余人抢公章。

导读

  • 8月18日下午发生了什么,两家股东卡在哪一步
  • 公章效力到底看什么,抢到章算不算说了算
  • 三份生效裁判都在手里,公司控制权为什么还是拿不回来

一、8月18日下午,海威华芯四枚章被搬走

8月19日,成都海威华芯发布公告称,8月18日16时许,海特高新组织的社会不明人员及海特员工等百余人强行闯入公司,撬开办公室内的保险柜,抢走公司党委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马晓力”字样手写体签章各一枚。公司当即报警,截至公告日印章尚未追回。同一份公告声明,自8月18日16时起,使用这些印章签署的一切文件,公司一律不予认可[1]

截至8月20日,海特高新未就此公开回应[1]。两边的说法出入很大,凡属一方主张,都注明是谁说的。

两家股东,一个解不开的结

结在股权上。工商登记显示,青岛海岳控股持股31.6173%,海特高新持股31.4130%,两家只差0.2个百分点[2]。这是谁也压不过谁的结构。2021年那次增资曾经约定得很清楚:海特高新有权提名三名董事,董事长从它提名的董事里产生[3]

这套安排后来没有走通。海特高新称,2023年11月对方股东变更后,对方通过强行接管、伪造董事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谋取控制权[3]。据媒体报道,更早的2021年11月,海特委派的董事长也曾把对方委派的财务总监请出办公室,拿走财务专用章和网银U盾[4]。这些年,两边都动过章。

这一次不一样的地方,是公司现在没有法定代表人。今年7月20日,海特高新公告称,海威华芯的法定代表人已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涤除[5]。登记簿上那一栏是空的,8月18日下午的场面,就发生在这个空档里。

二、公章效力不看章在谁手上

章搬走了,法定代表人一栏也空着。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谁拿到公章谁说了算。这个印象要改一改。

法院看的是人,不是章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1条写得很直白:审理案件时主要审查签约人盖章时有没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据此确定合同效力;公司事后以法定代表人已无代表权、盖的是假章、与备案章不一致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法院不支持[6]

后来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把这层意思落成了条文:以公司名义签合同且没有超越权限的,公司仅以印章不是备案印章或者系伪造为由主张合同不生效,法院不予支持[7]

翻成大白话,章只是一个外观,真正决定合同算不算数的,是盖章那个人当时有没有资格代表公司。抢到一枚章,抢不到代表权。

“一律不予认可”这句话,只管一半

对内,这份声明有用,它是公司的态度,也是日后追责的证据。对外就没那么硬。江西高院在一起案件中认定,公司明知印章在他人手里仍申请遗失补办,属于内部纠纷,不能以此对抗买卖合同的相对方[8]

真正管用的不是发声明,是三件事一起做:

  • 报警并保存回执,把失控的时点固定下来
  • 逐一书面通知在手的交易对手,别只发一份公告了事
  • 起诉要求返还,案由就叫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第三条更实在。福建高院曾经认定,公司的公章、证照被他人无权控制占有时,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持章人只拿股东身份抗辩,拿不出章程、决议或者授权依据的,得还[9]

至于抢章的人担什么责任,可能跟直觉相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罚的是伪造公司印章,盗窃、抢夺只针对国家机关的印章[10],抢走一家公司的章通常落不到这一条上。实践中一般按扰乱单位秩序作治安处罚[11],2020年当当那次,李某庆等四人就是这么被行政拘留的[12]

三、三份生效裁判在手,公司控制权还是拿不回来

责任怎么追是一条线,能不能进公司是另一条线。真正反常的地方在后面这条。

海特高新这几年在诉讼上并没有输。2024年9月起诉公司决议纠纷,11月向贸仲提起仲裁;2025年6月一审判决撤销侵犯其股东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条款,2026年1月成都中院二审维持;2026年3月30日,贸仲裁决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应继续履行增资协议中关于海特高新应享有权利的约定[3]。三场全赢。

赢来的是撤销和确认,不是给付

问题出在判项的形态上。

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判决,法律上叫形成判决。它一生效,那个决议就不存在了,不需要谁再做什么动作,也就没有可供执行的内容。而申请强制执行有个门槛: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13],不符合的,执行部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14]。仲裁那头的规定更直接:裁决仅确定继续履行合同,但对履行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15]

赢了道理,却没有赢到一个能让执行法官照着做的动作。

工商变更那一栏,卡在一个签字上

那能不能拿着判决直接去改登记?公司法规定,决议被撤销的,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据此办理的登记,义务人是公司自己;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书,还要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16]。控着章的一方不配合,登记机关只做形式审查,材料凑不齐就办不动。

现实中的出口,是请法院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指令登记机关。海威华芯的法定代表人被涤除,走的就是这条路[5]。但涤除只是把名字拿掉,没有把新的名字填上去。公司由此卡在一个尴尬位置:没有法定代表人,谁出面都少一层名分。

代价已经写进财报。因为拿不到账簿凭证、无法开展审计程序,海特高新2025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为此计提减值约4.19亿元,2026年业绩预告中股权减值及投资损失约4.6亿元[3]

这类僵局,靠一场大官司解不开。撤销之诉和确认之诉赢的是定性,下一步是把定性换成能执行的动作:

  • 起诉返还印章证照,判项写清交什么、几日内交、交到哪里
  • 提股东知情权之诉,判项列明查阅的时间、地点和文件名录,这样才立得了案[17]
  • 备好退出通道,公司法为控股股东滥用权利的情形留了回购请求权;走到尽头,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

每一步都不轻松,但都比一纸胜诉判决更接近那扇门。

常见问题

公章被抢走之后,之前盖那枚章签的合同还算数吗?

通常算。合同效力看的是签约人当时有没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不看章现在在谁手上[6, 7]

公司登报声明印章作废,能挡住别人拿旧章签合同吗?

对内是证据,对外挡不住善意相对人[8]。重要客户要逐一书面通知,同时尽快起诉要求返还。

公章被抢,报警管用吗?

报警要做,回执是固定时点的关键证据。但公安一般按扰乱单位秩序处理[11],章还得靠民事诉讼要回来。

参考文献

[1] 中国基金报. 成都海威华芯公告印章被抢:海特高新组织百余人强闯公司. 2026-08-19.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2026-08-20.

[3] 每日经济新闻. 华芯科技股东纠纷持续,海特高新诉讼能否夺回权利. 2026-04-29.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26-04-29/4372181.html

[4]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海特高新与正威金控的华芯科技之争. 2022-12-06.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2-12-06/doc-imqqsmrp8743943.shtml

[5] 金融投资报. 海特高新:华芯科技法定代表人已依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 2026-07-21. https://stocknews.scol.com.cn/shtml/jrtzb/20260721/1084838.html

[6]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41条. 2019-11-08.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99691.html

[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第22条. 2023-12-05.

[8]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赣民申676号民事裁定书. 2020-07-30.

[9]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终1213号民事判决书. 2019-12-16.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

[12] 澎湃新闻. 北京朝阳警方通报:李某庆等4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 2020-07-08.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180664

[1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461条.

[1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2020〕21号)第16条.

[15]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5号)第3条.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1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


本文所涉印章效力、强制执行与公司治理规则均截至 2026 年 8 月。海威华芯印章被抢一事仍在进展中,文中事实以双方公告及公开报道为准,海特高新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未就此公开回应,相关争议以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结果为准。

如有公司控制权争夺、股东纠纷与胜诉执行相关问题,欢迎邮件交流:niufang@grandal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