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全面征税:21号公告下的申报义务重构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及配套征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选了最彻底的一条路线:不看信托的法律外壳,直接穿透到人。财产装进去的那一年就要缴税,此后每年不管分不分配都要申报,信托终止、设立人移民或者去世都要再清算一次,统一20%。本文拆开三个环节的计税规则、申报义务前移之后的年度节奏、90天补税窗口的成本账(推算到10月22日),并讨论境内家族信托穿透后可能适用35%经营所得税率这一反直觉结果,以及公告没写清的三处空白。
继续阅读 →